秦人秦商文化

秦人秦商文化 | 红色陕西商人的诞生

引言:《秦人秦商文化系列》是由北京陕西企业商会重磅推出的品牌系列活动,每周推出一篇秦人秦商文化系列文章。

《秦人秦商文化系列》结合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推出,弘扬传统、增强文化自信、传承科技文明。让人们进一步了解秦人历史、文化、农业、科技!知史以明鉴,查古以至今,商会将这个品牌作为新的起点,借此弘扬秦人秦商正能量!

《秦人秦商文化大讲堂》将成为群贤汇聚交流商机的活动:北京陕西企业商会、陕西省驻京办事处、在京陕西籍领导、特邀嘉宾(北京异地省级商会代表)等优秀人才汇聚一堂,交流分享,把握商机。

        陕北延安、榆林两府处于农耕与农牧经济的边缘地带,自明代以来与伊克昭盟的边地贸易就十分发达。
        明初,政府在军事上设九边军镇并修筑长城,用以抵御北方元朝残余力量的侵犯,九镇中的延绥镇就统辖着今天的陕北,最初延绥镇治所在绥德,成化七年(1471)迁至榆林。在经济上政府对蒙古实行经济封锁政策,禁止蒙汉贸易。经济封锁使蒙古牧民日常所需的铁器和布帛等生活必需品处于极度匮乏状态,因此,蒙古各部不断用战争掠夺和提出贡市手段希望恢复蒙汉的正常经济交往。嘉靖初,明政府与蒙古议定:“蒙汉交界开设互市11处,汉商以烟、茶、布、绸缎等上市,禁易粮食、铜、铁器;蒙古以牛、羊、绒毛、皮张等上市,禁易马匹”①。榆林红山市为其一,这一互市贸易维系20多年,因双方战争再起而停止。明隆庆五年(1571),明政府再续对蒙古的封贡互市政策,相继在延绥镇开设神木市、黄甫川市。明中后期,尽管蒙汉贸易会因为双方战争不稳定,但是蒙汉贸易至此延续了下去。当时蒙汉贸易以陕西关中商人和晋商为主,他们从东部和南方运来布帛、绸缎、烟茶和日用杂货与蒙民的牛羊皮毛等畜产品交换,榆林的商人也积极参与其中,因受资金的限制,他们一般为小商贩,从事小宗商品交易。明朝中后期,每到互市期间,榆林的商贩“带着茶、烟、酒、枣、绸缎、布匹、药材、珊瑚、玉器(鼻烟壶)等各种货物;另有小手工业者驮载着马鞍、轮具、毡毯、银器首饰、铜器饮具、皮靴、哈达(织绢)、毛口袋、火链、剪刀、铁搔、枣饼等各种生活用品,去到红山集市,摆摊立帐,叫卖商品……蒙古人也驱赶着马、牛、羊、驼群,驮载酥油、乳酪、绒毛、皮张等畜产品纷纷前来互市贸易”②。
 
        明中后期,榆林边商活动范围在延绥镇,商品贸易地点固定在长城沿线的互市,一般以物易物为主,时间也有限制。隆庆时延绥巡抚郜光先《仰仗天威疏》载:当时榆林蒙汉互市规定“每年三月许开市一次,预期广召商贩多置货物,大行开市十日,如市完之后即各安生,理不再许纵容部落叩边求市,违者传令加罚;将蒙古所易之马分上、中、下三等,价定十二两、十两、八两之异,分等定价,适为均平”③。因“明初,东有马市,西有茶市”,明中后期,榆林的互市也属于“马市”,是政府为获取马匹而开设的北方互市之一。当时政府为了对西北部和北部的藏族、蒙古族分而制之,采取“茶市”“马市”分置,防止蒙古得茶后控制藏族,曾规定在西北部茶市只许用茶易马,北部马市只许用绸缎、布、粮食等易马,不许用茶。明中期,互市中马匹交易属“官市”,民间禁止私自交易。明嘉靖四十三年(1565),明廷取消了禁易马的规定,又在榆林筑古梁、易马二城, “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仅榆林县蒙民上市易马者达万余骑”④,“马市既开,官商云集,银货星罗”⑤。为保护市场安全,筑“镇北台”驻兵防守,又筑“款贡台”,“城内广设舍馆,作为互市期间蒙人食宿之所”⑥。明后期,马匹交易由“官市”转入“民市”和“商市”,此时商贩们利用驿道从陕西关中、山西西北诸州县运销绸缎、布匹、茶叶、烟草到长城沿线与蒙人贸易换取牲畜、皮毛、盐碱,榆林蒙汉贸易出现繁荣景象。明中后期,榆林边商处于起步阶段,因为他们起家于蒙汉贸易,这就决定了他们日后以经营皮毛贸易为主的特色。
  
        清朝建立后,陆续统一了西北各地,政治的统一稳定为蒙汉贸易发展提供了保障。榆林地区因靠近内蒙伊克昭盟各旗,再次成为农牧经济区域交流的中转地之一和蒙汉贸易首选通道之一。蒙汉贸易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榆林边商在经营规模、范围和影响力上不断扩大。原榆林军镇各堡因地连蒙古,大多转为蒙汉贸易地点,贸易地点延展至榆林各州县,边商不仅活跃于本区,而且奔走于山西、京津、甘肃一带。康熙三十六年(1697),清政府允许汉民到长城以北地带租种蒙古土地后,榆林各县的农民、手工业者纷纷北上蒙古,在输出劳力的同时也运输少量小商品,边商开始大量行销于内蒙伊盟各旗。清乾隆年间允许榆林等地食用蒙地盐,鄂尔多斯盐碱可以行销内地,于是榆林地区神木、定边等地成为行销内蒙古伊盟皮货和盐碱的中心。频繁的蒙汉贸易吸引着来自山西、河北、河南等地的商人来此经销,榆林边商贸易处于繁盛时期。
  鸦片战争后,榆林地区边商的贸易活动特色得以加强,即以大量皮毛为主的畜产品和药材等商品外运,大量的日用百货等手工业品输入。榆林成为陕北皮毛和内蒙伊克昭盟各旗畜产品的集散地,同时又是伊盟生活所需的手工业品的供应地,它承担了转运农、牧两个经济区域商品的部分任务。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天津被开辟为商埠,“由于榆林有边商从蒙地运回大量牲畜、绒毛、皮张,吸引了天津、北京、张家口、大同、交城等地客商和洋行来榆收购,转运天津出口。蒙地需要的绸缎布匹、日用百货、烟、酒、糖、茶等又需要榆林供给,所以榆林商人也贩运一部分绒毛皮张,去天津出售后,购买丝绸布匹、日用百货运回榆林”⑦,这一时期榆林地区聚集起来的皮货多通过陆路和黄河水运转运到天津出口。清朝直至民国初年,是榆林边商最为活跃和实力发展到顶峰的时期。他们每年从蒙地运回大量牲畜、绒毛和皮张,收购来自陕北各地的畜产品、药材转运出省,将来自全国各地的手工业品转销到本地和内蒙。鸦片战争直至民国初年,因东南沿海商埠的开辟,国内外对畜产品的需求急剧增加推动了皮毛贸易的兴盛发展。
        消费反作用于商品交换和生产,畜产品的交易量和价格的不断攀升,给榆林边商的蒙汉贸易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市场环境,榆林边商穿梭于榆林各地和内蒙古之间,每年在市场上集散着成百千万的畜产品和日用百货,这是榆林皮毛贸易最为辉煌的时期。“榆林城乡边商在解放前夕已发展到一千五百多户,其中大的边商有李天恩、谢振翔、秦牛面等三十六家,被推为‘边行’代表,每年六家,轮流值会,负责筹措经费、应付摊派、举办例会、调解纠纷等事项”⑧。“加上各县的走边小商贩,榆林边商数量应在两万人之众,他们的足迹遍及伊盟各旗和五原、临河、陕坝等地,有的更远到达阿拉善旗和阴山后的乌拉特旗,甚至到达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⑨。榆林地区形成了以榆林城、安边、神木三处的皮毛、百货集散地,吸引着北方各地商人和外国洋行蜂拥而至到榆林各市镇经销商品。
  
        自1935年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延安成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的所在地,1936年后又成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的所在地。从此陕甘宁边区的商业性质发生了质的变化,代表中国商业发展方向的新民主主义商业在陕北的艰苦环境下破土而出,在红色国都遂产生了中国先进生产力代表的边区商人,即红色陕西商人,并对陕北历史上的边地贸易商人进行了改造,使之纳入新民主主义商业的范畴,成为红色边区商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早在1935年3月,陕北苏区政府就成立了西北国营贸易局,下设清涧、延川、绥德、子长、延长5个支局。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在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领导下,于1936年1月成立了贸易总局,上述5个支局归属贸易总局,总局和支局均设贸易委员会,拥有工作人员50名,护卫队员40名,运输牲口30头。这是由政府投资,归全边区人民所有的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商业组织,是陕北革命根据地兴办公营商业的开端和基础。当时,边区经济尚待发展,土产品输出很少,工业品极端缺乏,群众生活相当贫困。贸易总局及其支局为了开展贸易往来,组织力量,东出绥德、清涧,南经延安、洛川,为党政军机关采办必需用品,以边区之有余易边区之不足,输出土特产品,换回工业产品,供应军需民用。
  1936年6月,国民党军队侵占了清涧、绥德、延川、延长等县,并向瓦窑堡进犯,贸易总局随中央机关迁至保安。这时,东路受阻,改道北出走边,南经交道,继续坚持贸易活动。
 
  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变发生后,国内和平实现,抗日统一战线形成,同年12月19日贸易总局随中央由保安迁至延安。次年9月6日随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办事处改组为陕甘宁边区政府,中央国民经济部改组为边区政府建设厅以后,贸易总局即归建设厅领导,并在西安设立远声西商号。1938年4月1日,将由贸易总局改组的合作总社与边区银行所属光华书店合并,改称光华商店,其任务是:搜集运销土产品出口,换回必需品进来,供给军需民用;稳定外汇,平抑物价;发展商业,积累资金。据此,中央决定把国民党政府每月发给八路军60万元抗日军费中的35万元拨给光华商店,用30万元作为采办物资,5万元作为营业用款。从此,光华商店就成为新民主主义商业的雏形。这时的贸易往来已是四通八达,经营活跃,从延安南经洛川可达西安、河南、武汉,东出绥德、清涧到达山西的碛口,北通宁夏、包头,西至陇东等地,1938年的经营额达法币400万元,1939年增加到1000万元,1940年又增加到2000万元。随着经营的扩大,商业机构也有相应的发展,1940年已有延安、定边、盐池、曲子、庆阳、绥德、甘泉、张家畔共8个分店,还有1个过载店、4个农产品贩卖处、2个运输队和2个货栈。
  1941年1月4日皖南事变以后,国民党政府对八路军停发了军费,复对陕甘宁边区实行全面的经济封锁。根据新的形势,1941年2月中央决定恢复贸易局,归建设厅领导,贸易局领导光华商店,下设延安、鄜县(含富县)、关中陇东、三边、绥德、延长等分局,分局下设支局,光华商店的分支机构和贸易局的分支机构基本相同,实际上是一套机构,两个名称。其任务是,收集土产品输出,换回必需品和法币,与公私营商店加强联系,吸收投资,扩大资本,发展贸易;建立对外贸易据点,扩大贸易业务;建立经济统一战线,联合各种力量打破封锁。日军占领沿海及山西以后,关中地区历来食用的淮盐、潞盐来源断绝,食盐全赖边区供应。据此,边区政府决定从1941年9月1日起,食盐对外实行统销,使食盐的输出量由1938年7万驮(每驮150斤,每斤24两)增加到1939年的19万驮和1941年的29.9万驮,加上允许各种商业自由输出输入,输出的皮毛、毛织品、肥皂、石碱、煤炭、药材等和输入的纱布、棉花、文具、五金、火柴等大量增加。这年的经营额较1938年增加了2倍以上,较1939年也增加了1/3。据1941年9月8日的统计,贸易局的分支机构发展到23个。
  
        中共中央西北局于1942年9—12月在延安开了第一次高级干部会议。会上,毛泽东提出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政经济工作总方针。根据这一方针,会议期间,成立了西北财经办事处,统一领导陕甘宁边区与晋绥边区的财政经济工作,并决定撤销贸易局,成立物资局,领导盐业公司、土产公司、光华商店和以后相继成立的南昌公司、陇东联合商店等贸易机构。盐业公司,于1942年9月成立,下设6个分公司,7个直属支公司,拥有123个骡马店,资金11亿元(边币),职工近400人;土产公司,于1942年8月成立,下属5个分公司,有资金21亿元,职工300人;1943年,成立了永昌公司,以经营土布为主;1943年5月,盐业公司与光华商店合并,改称光华盐业公司;南昌公司(也称南昌总公司),于1943年10月16日成立,是物资局与延安市几家大的过载行栈合股经营的企业,所属19个据点,其中两个分公司,一个支公司,有资金2.8亿元,职工240多人,主营过栈和百货业务。陇东联合商店也有资金1.3亿元。这一时期,由于边区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生产有了发展,物资局的经营特点也随之有了变化。除食盐继续实行对外统销外,逐步实行限制布匹输入,通过合作社向农民收购和定购土丝和丝织品,对消费合作社批发物资,对生产合作社供应原料,推销产品。采取多种措施,贯彻财经工作总方针,从贸易角度上促进边区工业和手工业发展。
  中共中央西北局于1944年3—4月在延安召开了第二次高级干部会议。会议总结财政、金融、贸易工作的经验,调整三者之间的关系,确定发展贸易支持财政和金融。会上,任弼时同志提出把物资局改为贸易公司,统一管理边区的对外贸易,其任务主要是:管理对外贸易,争取出超;扶助公私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发展经济,稳定金融,调节物价。在贸易政策上也作了改进:食盐,调整了公私输出和收益比例(公四私六),土产,照顾私商获得80%—100%的利润;以优质土特产品换回棉花、布匹;压低边币对法币的比价,鼓励私商积极贩运,换回法币。由此,改变了1943年入超24亿元边币的局面。1944年出超19亿元,取得了发展生产,搞活贸易,粉碎封锁的巨大成就。
  
        1945年上半年,由于战争形势的变化,原西北财经办事处的领导彭德怀、陈云、叶季壮等都上了前线。此时,财经办事处主任由贾拓夫担任,副主任由白如冰担任。将光华盐业公司与土产公司合并为西北贸易总公司,经理由范子文担任,副经理由喻杰、余建新担任,下设关中、定边、陇东、绥德分公司,分公司下设支公司,支公司下设购销站。这时的经济政策也作了较大调整,如取消食盐对外统销,大量吸收法币,以土产换回黄金,由此取得1945年19.7亿元券币出超的好成绩(1券币等于20元边币)。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反动派对解放区的全面进攻失败,又转向对陕北和山东的重点进攻。1947年3月,胡宗南率领几十万军队向我陕北革命根据地发动了猖狂进攻,中共中央机关和边区军民主动撤离延安,边区贸易机关随之迁至安塞。这时,西北贸易总公司经理喻杰按照彭德怀的指示,将贸易公司的工作转为游击贸易、随军贸易和在农村开展流动贸易。组织流动性的武装营业小组,发扬“钻空隙、打圈子”的战斗精神,以敌东我西,敌南我北,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灵活多变方式,开展游击贸易活动。与此同时,贸易公司还组织随军贸易,部队和机关到哪里,就在哪里开展营业。公司每到一地,还发动群众,恢复或新建农村集市,进行商品交换。通过这几种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在战争环境下部队、机关和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随着沙家店战役的胜利,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为战略进攻,边区贸易分支公司先后迁回各自区域开展正常的业务经营。
  1948年初,贺龙遵照毛泽东的指示,代表西北局召开了晋绥和陕甘宁两个边区的财经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晋绥边区的陈希云和陕甘宁边区的贾拓夫、白如冰、喻杰等。会议决定:将晋绥贸易公司并入西北贸易总公司,由喻杰任西北贸易总公司经理,刘卓甫、余建新任副经理;将晋绥农民银行与陕甘宁边区银行合并,改称西北农民银行,归西北贸易总公司领导。同年4月21日延安光复后,为医治战争创伤,贸易公司大量调运粮食供应灾民,帮助度荒,恢复生产。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西北贸易总公司先后在陕西境内的延属(后属为陕北区公司)、绥德、榆林、三边、黄龙、关中(后改为三原)、东府(后改为大荔)、西府(后改为咸长)等分区设立了分公司,各分区也同时设立了工商局(科),工商局(科)与贸易公司合署办公,贸易干部已由抗日战争前的50人增加到1191多人,成为发展陕西乃至西北地区贸易的骨干力量。

①《榆林地区志》,西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40—142页。
②王开:《陕西古代道路交通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89年版,第441页。
③《榆林地区志》,西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04页。
④《陕西省志》卷六十四,《工商联志》,西安出版社2002年版,第417页。
⑤王开:《陕西古代道路交通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89年版,第371页。
⑥杜相唐:《万里长城第一台——榆林镇北台》,《榆林文史资料》,第12辑,第22页。
⑦《解放前榆林商业概况》,《榆林文史资料》,第3辑,第35—36页。
⑧《榆林边商的起源和发展》,《榆林文史资料》,第3辑,第21—23页。
⑨《长城与边客》,《榆林文史资料》,第12辑,第27—28页。

陕西商人研究/李刚著.-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