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主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会章程,执行商会决议;
2.加入省商会5年以上,热心本商会工作,愿意为商会贡献力量,信誉度极高,在会员中德高望重;
3.公司注册成立5年以上,具有雄厚的实力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4.公司年营业收入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如有分公司,公司总部需设立在北京;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处罚。
6.热心公益,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过积极贡献。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处罚。
申请主体:陕西籍人士在京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守法经营且市场经营状况好,信誉度高,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
申请主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会章程,执行商会决议;
2.加入省商会3年以上,或担任在京各地市陕西商会常务副会长以上职务3年以上,热心本商会工作,愿意为商会贡献力量,信誉良好,在会员中具有一定威信和良好口碑;
3.公司注册成立3年以上,具有一定实力和影响力;
4.公司年营业收入在3千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对本行业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在行业内有重大影响;或者取得过重大科技成果。如在京为子公司或办事机构,则母公司年营业收入需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处罚。
申请主体:陕西籍人士在京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守法经营且市场经营状况较好、信誉度较高,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以及陕西企业在北京的分公司或其驻京办事机构等。
申请主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会章程,执行商会决议;
2.加入省商会1年以上,或加入在京各地市陕西商会1年以上,热心本商会工作,愿意为商会贡献力量,信誉良好,在会员中具有一定威信和良好口碑;
3.公司注册成立3年以上;
4.公司年营业收入在1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如在京为子公司或办事机构,则母公司年营业收入需在3千万元人民币以上;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处罚。
北京陕西企业商会
2019年11月19日